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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条文讲解.ppt

职业病防治法条文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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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条文讲解

  目 录 一.《职业病防治》实施和修正时间表 二.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常用) 三.《职业病防治法》重要条文讲解 四.《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名词解释

  一.实施和修正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1日实施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常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施行 2017年11月4日修订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47 号 2012年4月27日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49号 2012年4月27日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51号 2012年4月27日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48号 2012年4月27日

  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1-13条) 第二章 前期预防(14-20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21-43条)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 保障(44-62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63-69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70-86条) 第七章 附则(87-89条)

  《法》重 点: 一是: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主体责任,(管理/举证责任和落实预防措施/培训的义务)。 二是:简化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争议程序。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争议问题。 三是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管理方针 《法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管理责任: 《法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 《法6》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

  管理责任: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4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 ?

  《法9》  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法1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法16》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

  职业卫生三同时  《法17》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卫生三同时 《法18》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法21》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要求: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供應商----告之义务 ?  《法29》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用人單位----告之义务 《法34》   1.劳动合同签订时告之 2.工作(内容)异动时告之

  供應商-----告之义务 《法30》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

  《法35》 职业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法36》岗前 岗中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規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40》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职业卫生.培训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防治服务 3.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了解和防护措施 4.要求提供符合法规的职业卫生标准防护用品 5.对违反职业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违章指挥或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职业卫生管理等

  《法45》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法50》举证责任---用人單位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法57》患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 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 康复和定期检查。 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 岗位,并妥善安置。 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 当岗位津贴。

  《法72》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四、有关名词解释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各种用工形式 的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名词解释

  职业病危害: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与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产生影响的各种危害。

  名词解释

  职业病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环境因素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名词解释

  个体防护用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可以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个人用品,如隔热工作衣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名词解释

  职业禁忌: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名词解释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为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损害,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称健康监护;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称为健康监护制度。

  名词解释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统称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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