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提供医学课件PPT幻灯片素材下载

网站使用问题请加Q1615251280及时解决,谢谢。

当前位置:首页 > 药剂科 > 处方管理办法.ppt

处方管理办法.ppt

处方管理办法.ppt
PPT课件名称:处方管理办法.ppt 时 间:2022-11-05 i d:7926 大 小:1.11 MB 贡 献 者:yzyzgy 格 式:.rar 点击下载
注意:ppt文件打包为rar压缩包格式,请用解压缩软件(例如WinRAR)打开,若无法正常下载使用请加客服QQ客服1615251280解决。
处方管理办法.ppt

  1张

  《处方管理办法》

  药学部 xxx

  2张

  标题: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3张

  标题: 《处方管理办法》共八章六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附件1、2

  4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5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6张

  标题: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制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目的: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处方的定义: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师、药师、护理人员 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医师、药师、护理人员 社会药店及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处方开具与调剂原则: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7张

  标题: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处方格式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处方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处方印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列药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8张

  标题: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颜色

  9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10张

  标题: 二、处方权限

  普通药品处方权与调剂资格 特殊药品处方权与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处方权与调剂资格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人员与进修医师: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11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12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的时效性与处方量的规定

  13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14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5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 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6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的时效性与处方量的规定

  第十八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7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的时效性与处方量的规定

  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8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的时效性与处方量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9张

  标题: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处方的时效性与处方量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20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21张

  标题: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处方调剂资格及职责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明确了处方审核的内容 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麻醉处方的调剂 其他规定

  22张

  标题: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3张

  标题: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处方审核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24张

  标题: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八条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25张

  标题: 四、处方调剂药师相关规定 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第四十条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6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27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动态监控 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的情况 处方保存 处方管理的监督

  28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动态监控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9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30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的情况 第四十六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31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处方保存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32张

  标题: 五、监督管理

  行政门部监督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33张

  标题: 主要内容

  一、《处方管理办法》概况 二、处方权限 三、处方开具相关规定 四、处方调剂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34张

  标题: 六、法律责任

  违规医疗机构的处理 违规医师的处理 违规药师的处理

  35张

  标题: 六、法律责任

  违规医疗机构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36张

  标题: 六、法律责任

  违规医师的处理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37张

  标题: 六、法律责任

  违规药师的处理: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38张

  标题: 砥砺前行

  其他占位符: 2022/11/5

  期待与您 携手共进!

注意:本内容由网友上传,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严禁临床等其它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邮箱
昵称
密码
确认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