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HT3受体拮抗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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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HT3受体拮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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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概述
(Gp:) 上市历史
(Gp:) 作用机制
(Gp:) 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
(Gp:) 第二代5-HT3受体拮抗剂
(Gp:)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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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
化疗相关性呕吐
预期性呕吐
急性呕吐
迟发性呕吐
具有中高度催吐反应的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反应至少持续3天
化疗
24小时
突破性呕吐
难治性呕吐
解救性止吐
预防性止吐
治疗失败
治疗失败
前一次化疗中出现恶心呕吐的病人,经历多疗程化疗,尤其有严重呕吐者。 条件反射。条件刺激:光线、味道、声音、护士衣着颜色。 可能有长期存在的现象(2年后仍可有50%病人持续)。 发生率70~80%,年轻人>老年人。
用药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出现 最高峰:用药后5-6小时 一般24小时内缓解
化疗结束24小时以后发生,往往持续2~4天。 高峰期大约在48~72小时。
给予预防性止吐治疗后仍出现的且需解救性治疗的呕吐。
预防性或解救性止吐治疗均失败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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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4
化疗诱导呕吐机制
化疗
大脑皮层
延髓
小肠
化学诱导区 呕吐中枢
神经冲动传入至化学诱导区和呕吐中枢
细胞破坏
释放神经递质
激活迷走神经和内脏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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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5
(Gp:) 化疗药物致吐风险等级
2004年意大利佩鲁贾会议达成共识
确立4个致吐风险等级 先后被MASCC / NCCN / ASCO 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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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6
止吐药通过阻断介导呕吐的神经递质而发挥止吐作用,可分为 呕吐机制最终的共同途径尚不明确,所以尚没有一种止吐药可以对所有种类的化疗呕吐提供全面保护。
第一代
(Gp:) 止吐药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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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7
(Gp:) 5-HT3受体拮抗剂的上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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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8
(Gp:) 5-HT3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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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9
(Gp:) 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
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的特点: 与5-HT3受体亲和力相似,半衰期均<9小时 个体差异大, 建议用最小有效剂量 对各类呕吐控制率: 高剂量顺铂: 48%-73% 中致吐性抗癌药物: 60%-85% 对迟发性呕吐控制不佳: CR率:28% 对预期性恶心呕吐控制不佳 常见的副作用: 头晕/头痛,腹部不适,便秘, 嗜睡,腹泻, 偶有转氨酶升高
(Gp:) 昂丹司琼
(Gp:) 格拉司琼
托烷司琼
多拉司琼
雷莫司琼
阿扎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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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0
(Gp:) 昂丹司琼
通用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性状与规格:无色的澄明液体。以昂丹司琼计,4ml:8mg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适应症 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Gp:) 禁忌 ×过敏者 ×胃肠梗阻者 ×与他药同一注射器或同时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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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1
(Gp:) 昂丹司琼
用法用量 高度致吐化疗药:化疗前30min、化疗后4h和8h各静滴8mg,停止化疗后q8-12h口服片剂8mg。 中轻度致吐化疗药:化疗前30min静滴8mg,以后q8-12h口服片剂8mg,连服5日。 放疗:首剂于放疗前1-2h口服片剂8mg,以后q8h口服8mg。 预防和治疗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滴本品4mg,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缓慢静滴本品4mg进行治疗。
输注时间不小于15min。 给药剂量和途径(IVF/IM)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一般剂量8m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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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2
不良反应
(Gp:) 昂丹司琼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 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 一般反应轻微,无需特殊处理。 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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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3
(Gp:) 昂丹司琼
药物过量
症状:视觉障碍、严重便秘、低血压及迷走神经节短暂二级AV阻滞。 少数病人发生,资料较少,上述症状可得到完全纠正。 无特异性解毒药,采取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因患者会因本品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应,故不推荐用吐根治疗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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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4
妊娠期(B级) 不推荐使用(尤其怀孕前3个月) 哺乳期(L2) 用药时暂停哺乳
儿童:4岁以上可耐受本品 于化疗前静滴5mg/m2,化疗12h后继续口服给药,4mg*BID*5d 预防全麻术后恶心、呕吐: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0.1mg/kg(≤4mg),ivf 术后恶心、呕吐:0.1mg/kg(≤4mg),ivf
肝肾功能不全 肾衰竭:无需调整 中重度肝功能衰竭:≤8mg/d
老年人 无需调整剂量和用药途径
(Gp:) 昂丹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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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5
(Gp:) 格拉司琼
通用名称: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性状与规格:无色的澄明液体。以格拉司琼计,3ml:3mg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适应症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也用于防治手术后恶心、呕吐(UpToDate临床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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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6
(Gp:) 用法用量
(Gp:) 格拉司琼
成人常用量为3mg,稀释液:20~50mlG5W/NS,于治疗前30min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min。 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必要时增加1~2次,MAX=9mg/d。 配制24小时内使用,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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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7
(Gp:) 不良反应
(Gp:) 常见:头痛、倦怠、发热、便秘 偶有:短暂性无症状性ALT升高 反应轻微,无需特殊处理
(Gp:) 禁忌
(Gp:)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 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Gp:) 药物过量
(Gp:) 缺乏药物过量的报道 尚无特异性解毒药,可予对症治疗(UpToDate临床顾问)
(Gp:) 格拉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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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8
(Gp:) 特殊人群
儿童
孕妇(B级)及哺乳期(L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老年人
(Gp:) 格拉司琼
孕妇除必需外,不宜使用 哺乳期慎用,暂停哺乳
无需调整剂量
2~16岁推荐剂量为10ug/Kg 2岁以下用药情况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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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19
(Gp:) 5-HT3受体拮抗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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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0
(Gp:) 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
以推荐剂量用药,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预防CINV的效果全都相同。 各药在某一确定剂量水平时疗效均存在平台期,增加剂量不会改善结果。 口服剂型与静脉剂型同等疗效。 与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和抗精神病药(格拉司琼+氟哌利多)联用,疗效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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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1
(Gp:) 第二代5-HT3受体拮抗剂
第二代5-HT3受体拮抗剂的特点: 5-HT3受体亲和力是第一代的30-100倍 药物血浆半衰期长达40小时 临床疗效: 对急性恶心/呕吐的控制率并不优于第一代拮抗剂 对中致吐性抗癌药物所致迟发性呕吐的控制率明显优于第一代 副作用与第一代5-HT3受体拮抗剂相似或较轻 FDA批准的适应症(2003.7.25): 中高致吐性化疗药物引起的急性呕吐 中致吐性化疗药物引起的迟发性呕吐
(Palonosetron 帕洛诺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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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2
(Gp:) 第一代VS第二代5-HT3受体拮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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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3
(Gp:) 5-HT3受体拮抗剂的应用原则
严格控制适应指征 5-HT3受体拮抗剂仅适于由癌症化疗、放疗或手术所致的呕吐。 妊娠呕吐:维生素B6 晕动性或内耳眩晕性呕吐:抗组胺药 恐高症或海空作业时呕吐:甲氧氯普胺 胃动力低下或消化不良所致的呕吐:促胃肠动力药,如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西沙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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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4
(Gp:) 依半衰期制定给药方案
(Gp:) 应用时间
口服:在化疗、放疗前1-2h 给药 静脉:在放化疗前30min给药
(Gp:) 警惕不良反应
昂丹司琼半衰期短,3~4次/d 帕洛诺司琼半衰期长,1次 qd
国内有昂丹司琼引起精神障碍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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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5
(Gp:) 止吐药的联合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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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6
标题: Comment & 问题讨论
正文: 蔡紫峰 药师: 针对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如何分级? 周婉霞 药师: ?L1 最安全:许多哺乳母亲服药后没有观察到对婴儿的副作用会增加。在哺乳妇女的对照研究中没有证实对婴儿有危险,可能对喂哺婴儿的危害甚微;或者该药物在婴儿不能口服吸收利用。 ?L2较安全:在有限数量的对哺乳母亲用药研究中没有证据显示副作用增加。和/或哺乳母亲使用该种药物有危险性的证据很少。 ?L3 中等安全:没有在哺乳妇女进行对照研究,但喂哺婴儿出现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可能存在;或者对照研究仅显示有很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后方可应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等级,不管其安全与否。?L4 可能危险:有对喂哺婴儿或母乳制品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但哺乳母亲用药后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例如母亲处在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而其他较安全的药物不能使用或无效。 ?L5 禁忌:对哺乳母亲的研究已证实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者该药物对婴儿产生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在哺乳妇女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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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参考文献
[1]许静明,陈尔阳.化疗用止吐药及其最新研究进展[J].海峡药学,2008,第20卷第7期:103-106. [2]张石革,陈瑞红,宗怡.5-HT3受体拮抗剂的进展与临床应用评价[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4,第4卷第6期:331-335. [3]马楠.化疗药物致呕吐的药物治疗[J].中国医药指南,2010,第8卷第16期:62-63. [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说明书(2014). [5]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说明书(2014). [6]盐酸昂丹司琼.UpToDate临床顾问.最后发布时间:2014-4-15 9:46:36 [7]盐酸格拉司琼.UpToDate临床顾问.最后发布时间:2014-4-15 9:48:16 [8]Paul J Hesketh, MD.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预防与治疗.UpToDate临床顾问.专题最后更新日期: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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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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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29
标题: 盐酸昂丹司琼
正文: 【临床应用】 CFDA说明书适应症 1.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其他临床应用参考 1.用于胃肠炎引起的呕吐。 2.用于妊娠剧烈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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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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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2
标题: 预防预期性呕吐
正文: 非药物疗法(如催眠、使用系统性脱敏进行行为治疗) 化疗前或化疗期间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可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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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3
标题: 呕吐控制不良
正文: 排除其他引起呕吐的疾病和药物相关原因: 阿片类镇痛药的使用 某些抗生素(如红霉素)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 消化道梗阻 高钙血症 腹腔盆腔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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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4
标题: 呕吐控制不良
正文: 接受低致吐风险的化疗且出现呕吐控制不良: 将止吐方案调整为通常用于高风险组的方案。 加用苯二氮卓类可能有助于对抗患者增强的焦虑和可能发生的预期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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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5
标题: 呕吐控制不良
正文: 保留原始止吐方案。 + 二线药物 劳拉西泮或阿普唑仑、奥氮平、多巴胺能拮抗剂(如丙氯拉嗪、硫乙拉嗪、氟哌啶醇) 静脉给予大剂量甲氧氯普胺来代替5-HT3拮抗剂 改用不同的5-羟色胺拮抗剂(不完全交叉耐药) 改化疗方案:单日化疗取代多日化疗、延长输注时间、改用致吐性较低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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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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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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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8
标题: 盐酸格拉司琼
正文: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成人 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化疗开始前1小时口服本药2mg;或化疗开始前口服本药1mg,并于化疗结束12小时后再服用1mg。 2.静脉给药 一次10μg/kg,化疗前30分钟给药。 预防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一次2mg,放疗前1小时给药。 预防术后恶心、呕吐 静脉给药 一次1mg,麻醉诱导前或麻醉反转后立即使用。 术后恶心、呕吐 .静脉给药 一次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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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39
正文: 成人: 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1)对化疗药引起的呕吐,一次8mg,每8-12小时1次,连用5日。(2)对放疗引起的呕吐,一次8mg,每8小时1次,首次需于放疗前1-2小时给药,疗程视放疗的程度而定。 2.静脉注射/口服给药 (1)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静脉注射本药一次8mg,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分别静脉注射一次,停止化疗后每8-12小时口服本药8mg,连用5日。(2)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静脉注射本药8mg,随后每8-12小时口服本药8mg,连用5日。 3.静脉滴注/口服给药 (1)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8mg,停止化疗后改为口服给药。(2)催吐程度一般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8mg,此后改为口服给药。 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一次8mg,于麻醉前1小时1次,以后则每8小时1次。 2.静脉注射 (1)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一次4mg,与诱导麻醉的同时缓慢静脉注射。(2)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一次4mg。 3.肌内注射 防治手术后恶心呕吐:于麻醉诱导的同时注射4mg预防;已出现恶心呕吐时,可注射4mg进行治疗。 4.静脉滴注 防治手术后恶心呕吐:于麻醉诱导的同时静脉滴注4mg预防;已出现恶心呕吐时,可缓慢静脉滴注4mg进行治疗。
标题: 盐酸昂丹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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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40
标题: 盐酸昂丹司琼
正文: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成人 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1)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恶心呕吐:单次给予24mg,于化疗前30分钟给药。(2)催吐程度一般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一次8mg,首次在化疗前30分钟给药,8小时后重复给药1次,以后则每12小时1次,连用1-2日。 2.静脉注射 单次给予32mg,于化疗前30分钟给药。或一次0.15mg/kg,在化疗前30分钟及首剂后4小时、8小时给药。 预防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1)腹部每日放疗或单次高剂量放疗,一次8mg,每8小时1次,首次需于放疗前1-2小时给药,连用1-2日。(2)全身放疗,每次放疗前1-2小时给予8mg。 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于麻醉诱导前1小时给予16mg。 2.静脉注射 于麻醉诱导的同时给予4mg预防;或已出现恶心呕吐时,可注射4mg进行治疗。重复给药并不能取得更好的疗效。 3.肌内注射 同“静脉注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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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酸昂丹司琼
正文: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儿童 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1.口服给药 催吐程度一般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1)4-11岁儿童,一次4mg,首次在化疗前30分钟给药,4小时、8小时后各重复一次,以后每8小时1次,连用1-2日。(2)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8mg,首次在化疗前30分钟给药,8小时后重复给药1次,以后则每12小时1次,连用1-2日。 2.静脉注射 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恶心呕吐:6个月及以上儿童,在化疗前30分钟及首剂后4小时、8小时各给予0.15mg/kg。 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 1.静脉给药 1个月至12岁儿童:体重40kg或低于40kg者,单次给予0.1mg/kg;体重超过40kg者,单次给予4mg:静脉注射时间为2-5分钟。于麻醉诱导的同时或已出现恶心呕吐时给药。 胃肠炎引起的呕吐 1.口服给药 临床试验中有以下用法,体重为8-15kg者,一次2mg;体重为15-30kg者,一次4mg;体重大于30kg者,一次8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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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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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占位符: 43
正文: 治疗由顺铂引起的强烈呕吐时,格拉司琼疗效优于盐酸昂丹司琼。 --盐酸格拉司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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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哺乳期药物危险性等级
正文: L1 最安全:许多哺乳母亲服药后没有观察到对婴儿的副作用会增加。在哺乳妇女的对照研究中没有证实对婴儿有危险,可能对喂哺婴儿的危害甚微;或者该药物在婴儿不能口服吸收利用。 L2较安全:在有限数量的对哺乳母亲用药研究中没有证据显示副作用增加。和/或哺乳母亲使用该种药物有危险性的证据很少。 L3 中等安全:没有在哺乳妇女进行对照研究,但喂哺婴儿出现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可能存在;或者对照研究仅显示有很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后方可应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等级,不管其安全与否。 L4 可能危险:有对喂哺婴儿或母乳制品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但哺乳母亲用药后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例如母亲处在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而其他较安全的药物不能使用或无效。 L5 禁忌:对哺乳母亲的研究已证实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者该药物对婴儿产生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在哺乳妇女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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